火狐体育网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保障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监管,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无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办法》落地落实,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对全市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施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实名制管理平台预警信息、质量以及安全风险隐患、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企业承接其他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重点检查整治。
(一)违法发包:建筑设计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二)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不是真的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三)挂靠:单位或个人是不是真的存在以其他有资质的实施工程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四)违法分包: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不是真的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底前)。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指导、督促本地区在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自查自纠。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发包与承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无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办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及监理单位自律长效机制。对自查发现问题未立即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全面排查及督促抽查阶段(2025年5月-9月)。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筑设计企业和实施工程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建筑设计企业违法发包行为和实施工程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问题线索的,要分类采取整改、立案查处、曝光等处理解决措施。对提出整改的,要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曝光。
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通过“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有明确的目的性地选择查处问题较少特别是零查处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抽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全面汇总、分析与总结,针对明显问题提出根治措施,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一)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来更新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线索。建立完整投诉举报事项处置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办理。请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联络员及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治效果。各地住建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定期汇总工作进展,确保将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和每名从业人员。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两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凝聚招投标监管和施工现场监管合力,着力惩处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四)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调研,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健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明显问题,要形成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附件2、3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1.市(县)、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及投诉举报电话报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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